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

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

马上扫黄

马年伊始,因为央视的一则报道,在东莞掀起一场狂风骤雨。出动6525名警力,抓获67名嫖客,平均100名警察抓捕一名嫖客,可见嫖客的凶悍。

这些嫖客一定都是平时不看新闻的吧,要不然怎能撞在枪口上。这些警察们平时一定都坐在办公室里看新闻吧,要不怎能常年坐守“性都”岿然不动,一则新闻就让他们闻风而动。

网上还曝出一家涉黄酒店的老板是全国人大代表,事实上东莞早已名声在外,对于从来没去过广东的我也是早有耳闻,当地政府部门难道不知道?看到央视记者的暗访,处处站在道德高地,我真想知道,这厮要是不在镜头面前会怎样。可是要说到“莞式服务”可真叫我大开眼界,这他妈才叫人性化啊,这他妈才叫精细管理啊。这可真的是,抓住了客户的需求,迎合了客户的心里,那叫一个舒坦,花钱花得开心,回头客不断。抛开东莞的经营项目不说,人家的经营理念全国的服务行业都应该学习,银行、医院、邮政、电力更要学。

关于卖淫合法化的问题,在瑞士,重点打击的是老鸨,对于妓女的存在是允许的,但是对于剥削和强迫卖淫是严厉打击的。我坚决赞成。我们真的是不好意思提卖淫合法化的问题,其实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一点不比别的国家少。有的人说什么合法化破坏婚姻、败坏社会风气、违背伦理道德之类的,其实都是扯淡,不合法化这些现象不是依旧存在。美国一个州将大麻合法化了,并不是鼓励大家抽大麻,该抽的抽,不该抽的不抽。卖淫合法化一样,以前嫖的继续嫖,以前不嫖的还是不嫖,规范一下日常管理,也不用动辄出动那么多的警力了。也有人担心青少年的问题,我们不是生活在象牙塔里,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各种黑暗,迟早他们都要触及。如果能够灭绝掉那些胁迫、剥削卖淫的人,我觉得会是一件功德。

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

找回干净的hosts


为了实现科学上网,我不仅在电脑上更改了hosts,在我的Galaxy Nexus上也更改了hosts,一开始觉得很好用,不用翻墙就可以看G+了,可是用着用着弊端就出来,首先是Google搜索用不了,然后G+也不好用了,YouTube的预览图全部看不到。这大半年来我一直都在苦苦搜寻合用的hosts,用过“网络军刀”,也用过Hosts同步,不断的更新hosts,始终没能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。我开始怀念以前没有修改hosts的时光了。

我决定找到手机上的hosts文件并修改它,删除掉里面所有的条目。hosts文件位于根目录下etc的文件夹中,可是一般的文件浏览器根本没有权限修改。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我一直在用的“Hosts同步”竟然还有侧滑的机关。
第一步:进入Hosts同步
第二步:侧滑进入设置
第三步:点击重置Hosts,即可恢复到一个干净的hosts文件。
再配合fqrouter(翻墙路由器),YouTube、G+、上滑搜索全部搞定,太美妙了。

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

搜寻旧帖

从2005年开始我写了很多博客,最早是在iBlog,现在这个网站已经消失了。2007年开始使用WordPress,先是在yo2,后来和人家合租空间,后来又去BlogCN,再后来BlogCN不和免费用户玩了,我也就没怎么写博客了。

今天突发奇想,想找一下那些年我们一起写过的博客。然后找到了曾经帮我们合租空间建站的老大,竟然发现人家一如既往的在坚持着。虽然更新的频率不高,字数也少了,可是这份执着真让我汗颜。

曾经我很喜欢在博客上插科打诨,现在没了这份情趣,写博客的人越来越少了,能有耐心看完140字以上的人也成了稀有品种。但是我想在Blogger继续耕耘下去,反正在墙外也不会有多少人看到,就当是我的独白吧。

从2007年10月到2011年10月,整整4年的博客我都放在这里,留个链接,我怕以后真的找不到了。

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

少年回忆

刚上中学那会,我们教数学的班主任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儿童文学读物《少年文艺》。那时候我还是个老实听话的好学生,不像现在这么反人类,老师说的话我都能听进去。回家后我就向父母如实汇报,尽管在当时订阅这本小杂志价格不菲,但老妈还是给我订了,从此和这本杂志一起度过了我的中学时光。

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我收到的第一本《少年文艺》,那个封底就是大名鼎鼎的米开朗基罗的代表作——《大卫》雕像,连马赛克都没打。当然我是不赞成艺术品打上马赛克的,包括电影里的马赛克我也极不赞成。但在当时对于我幼小的心灵来说实在有些突兀,令我猝不及防,就好象若干年以后我和我的父母一起坐在家里欣赏《泰坦尼克号》里面Jack给Rose画画那般可怕。我记得当时这个封底还引发了不小的争议,有不少家长后来给杂志社写信,还有的家长根本不敢拿给孩子看。还好我老妈没这么做,可能她根本还没看见这个艺术的封底。

可是今天我想说说这本杂志,并不是因为这个裸体的艺术品,而是其中的一个短篇小说。这么多年来它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,我记得小说的名字叫《初情》,是个台湾人写的。作者的名字记不得了,刊登在哪一期更不晓得了。就靠着这点仅有的信息,我还真把这篇文章找出来了。这篇小说刊登在1990年的第五期,作者就是台湾的女作家潘人木。很快在淘宝上找到了这本书,店家说是他自己的藏书,保存完好,除了封底。呃,千万别有邪恶的想法。我兴奋的没时间讲价,以20块钱买下。
收到书后有些激动,打开层层包裹,书的成色还很好,看来店家也是个爱书之人。封底确实没有了,不过没关系,翻开书页,我觉得好像翻开了家里的旧相册,那些插图再熟悉不过了,我甚至看着某一副插图就能回忆起当时我看着这幅图心里想的什么。翻到39页,《初情》和那幅简单线条勾勒的插图出现了,这的确是个简单而平常的故事。

一个到台北姑妈家等着考高中的复读生,认识了一个经常到他姑妈的杂货店里买红茶的女孩,他心里喜欢那女孩,想象着那女孩家里买不起龙井所以才买红茶,他就费尽了周折支开他的姑妈,在那女孩再来买茶叶时偷偷的给她装了上好的龙井茶。不想那女孩家里是卖茶叶蛋的,龙井茶煮出来的蛋是苦的,不但摊子被人家打翻了,以后恐怕都没人买他的茶叶蛋了。

这故事总是记在我心里,好心不一定能办好事。人之初,性本二。我们每个人都曾经二过,特别是当你遇到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的时候,那个时候就是初二。

(2013年5月19日旧帖)